丽攀公司恢复收费后成功完成首例通行费追缴
870次 阅读量 2020-05-17 发布日期 丽攀公司 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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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5月6日零时起,高速公路恢复联网收费后,丽攀公司始终坚持为过往司乘人员提供舒适、高效、便捷的通行环境为工作目标,严格做到“应征不免,应免不收”,按章收费。

2020年5月14日14时42分,一辆安装了ETC的陕籍六轴货车从新庄收费站08#混合车道出站,当班收费员发现收费系统和车道费显上显示的扣款金额均为0元。此情况立即引起当班收费员的高度警惕。当班班长立刻将该情况上报值班站管。在得知该情况后,值班站管立即要求车道严格做好优质文明服务和车道保通保畅工作,同时通过部级稽核平台对该车进行了稽核查询。在稽核过程中发现该车辆安装的OBU内车型信息为一类客车,与实际车型严重不符。值班站管迅速将该情况向川高稽查队值班室和丽攀公司稽查队队长进行了汇报,并请机电人员对该车的门架扣费记录进行查询。经查询核实,该车为陕西省榆林金鸡滩收费站入站,随即,当班班长将逃缴通行费行为和产生的严重后果对该车司机进行了耐心的劝解工作。通过不懈沟通劝解,在事实以及大量的核查数据面前,司机主动缴纳通行费4803元整。

 此次通行费的成功追缴,在挽回通行费的同时,也有力打击了逃缴通行费的嚣张气焰,真正做到了“应征不漏,应免不征”,充分维护了高速公路通行秩序,有效发挥了联动协作优势,为今后类似事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更为今后的逃缴通行费追缴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