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三轮第二十二项整改任务)
3,791次 阅读量 2023-11-20 发布日期 川高公司 发布来源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二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规定》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1日(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电话:028-61556771,邮寄地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1: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