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三轮第四十三项整改任务)(川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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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三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规定》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日至11月16日(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电话:028-61556797,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